岑珀昼、他、做饭、可好吃了。
这几个字,齐云跃都认识,连起来就陌生了,甚至惊悚。
岑珀昼那一碰上键盘都能闪出恍影的手能是做饭的手?
他不吃这个断头饭,他想活。
“早餐我就无福消受了。”
齐云跃一溜烟蹿到门口。
“拜拜,祝你俩百年好合。”
鹿绒绒洗完澡,岑珀昼就已经将早餐做好了。
坐到餐桌前时,鹿绒绒被眼前的高颜值早餐惊艳了到了。
放了石榴籽、无花果片、坚果、燕麦、可可粒的酸奶碗上还点缀了一朵三色堇。
柔软松饼夹着烟熏三文鱼和水波蛋,放在漂亮的盘子里。
由羽衣甘蓝、青瓜、雪梨鲜榨的蔬果汁盛放在高透的杯子里,颜色鲜明的像翡翠。
鹿绒绒受到了味觉和视觉的双重诱惑,不由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片。
看她喜欢,岑珀昼开心到兴奋,话也多了起来:
“这两年我总是痴迷于做饭,痴迷于复刻出每一道你喜欢的菜。”
“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手机弹出那年今日的照片,我的相册中只有你和我们。”
回想起那些照片,岑珀昼目光柔软极了。
照片中阳光吻上她的眼睛,风吹起她的发梢,热烈的欢喜被谱成心跳狂想曲,静谧月光将盛夏的夜渡上微醺。
那些都是他活着的证明。
岑珀昼说着,瞳孔有波纹般的涟漪漾开,整个人仿佛回到了当年。
通过他的眼睛,鹿绒绒甚至看见了那年不褪色的盛夏。
大概是回忆太过于美好,岑珀昼说话的声音渐小,目光定格,沉溺其中。
良久,岑珀昼才从回忆中抽离。
再看向鹿绒绒时候,他眼中的浮泪在阳光中闪出碎金。
“我很想你。”
岑珀昼睫毛颤动。
“我很想你,绒绒。”
“那两年,我每时每刻都在想你。”
鹿绒绒没有说话,却清楚地感受到,某些情绪和感觉,在神经末梢处复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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