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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严格控制人才的选拔(第1页)

第1节严格控制人才的选拔

笔者问曰:在选拔人才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陈廷敬答曰:才学兼备方可选,无才者不得录用。

在清朝,朝廷最需要的人才莫过于才学人品皆出众,且能够为国家效力的人。为了选出这样的人才,清朝才会延续了明朝的科举制度,命天下学子刻苦读书,之后参加科举考试,最后从中挑选出成绩优异之人入朝为官,为国分忧。

国家需要人才,而人才也需要培养。在当今社会,对人才的培养从九年义务教育开始,之后是高级中学教育和高等教育。清朝也注重对人才的培养,但其方式却有许多不同。在对人才的培养上,陈廷敬也付出过不少的心血。

康熙八年至九年,陈廷敬曾奉命任国子监司业。国子监起源于隋朝,始称国子寺,明朝时改名为国子监。国子监是古代的中央官学,也是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相当于现在的大学。国子,指的是“王大子、王子、诸侯公卿大夫士之子弟”,即贵族子弟。可见进入国子监的多是些家境优越的富贵子弟。

自汉武帝起,封建统治者对教育事业都非常重视,其主要目的是“异日俱可做朕股肱耳目”。为了教育的发展,历代帝王也都设立了相应的教育机构。到顺治年间,顺治皇帝将清朝的教育政策定为:“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设祭酒、司业及厅堂等官以教之,各衙门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

据《清史稿·选举志》记载:“世祖定鼎燕京,修葺明北监为太学。顺治元年,置祭酒、司业及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簿等官。设六堂为讲习之所,曰: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一仍明旧。”在国子监中,最高负责人为祭酒,主掌大学之法和教学考试,相当于校长。其次为司业,司业实为祭酒的副职,职责与祭酒相同,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

国子监的学生统称为监生,监生们需要在国子监学习四书、五经、通鉴等课程,学期共三年。平日里,他们还需加强自己的书法功底,每日练习楷书600字以上。毕业于国子监之人可直接被授予官职,也可以参加科举,考取更高的官位。相比于那些寒门学子,他们为官之路更加容易。

现在的人想要为官,至少需要读完小学、中学、大学,之后还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才有机会为官。有些职位对应聘人员要求非常高,只有本科学历还不够,所以,现在的人想要为官,至少要经过十六年的努力。在清朝则不一样,当时的社会没有中学,相当于读完小学之后直接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所用的时间也要短许多。

国子监属于皇家学校,师资力量自然要强于外面的私塾和地方学校,想进入国子监的人数不胜数,可是进入国子监的条件很苛刻,并非才学出众的学生就一定能进入。对于普通人家的孩子来说,即使十年苦读,最后也不见得有机会入国子监读书。

能入国子监的监生多是富贵子弟,但入学的方式却有不同,称谓也不同。国子监的学生通称为监生,实际上分为贡生与监生两类。贡生是由各地官府贡献给皇帝的学生,其学生来源为府、州和县的秀才中成绩优异者。清朝的贡生可分为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共六种。监生是用捐钱来得到学位的学生,其中又可分为恩监、荫监、优监、例监等。荫监是依靠父辈的官阶,或皇家恩赐而入学的。用现在的话来讲,国子监便是一所贵族学校。

捐学位与捐官一样,都是有助于污垢滋生的行为。按照规定,监生们只要取得监照,毕业后就可以直接做官或入翰林院,不需要再参加严格的科举考试。那些富贵人家知道捐得越多,机会越大后,为了让孩子进入国子监,便不惜花大价钱去为孩子捐学位,或是以厚礼去打通层层关系,以便自己的孩子能够得到保送名额。一些学生也开始不以为然,认为只要家里能拿出足够多的钱,便不需要刻苦读书。

教育本应以提升国民素质为目的。对年青人进行教育,是为了从中选拔出优秀的人才,为国家效力。然而,国子监实为一所贵族学校,普通人家的孩子即使学富五车,也没有机会接受最好的高等教育;而富贵子弟即使游手好闲,也有机会进入一流的教育学府,混得一纸文凭。如此一来,高等教育就成了专为达官贵人们设置的铺路石。想要在国子监中选拔到优秀的人才也就变得困难了。

陈廷敬自身好学,也重视教育,自然希望能够选拔出真正有才学、有远见、有能力的年青人。对于朝廷的这种不公平的制度,他感到有些不满意。然而国子监的存在是圣意,他不便干涉,只能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自己所能让这一场所变得干净一些,以便真正有才华的人能够得到发展。

在当时有一种陋习,学生进入国子监后必须带礼上门拜见祭酒以下官员。起初,这一规定为的是让学生懂得尊师之礼,表达对师长的尊重,可是渐渐地,许多人开始在这一环节中花心思,为达目的而送厚礼。气氛发生变化后,官员们也开始在心里衡量,根据学生们送礼的多少来对待学生,礼重者优待,礼薄者忽视。

在当时,国子监中的学业并不繁重,很多学业都需要依靠学生的自觉性。一些官员收下厚礼,便会对送礼的学生格外优待和宽容,允许他们不务正业,不认真求学,

陈廷敬当时是司业,也属于学生们需要拜见的官员。对于给他送礼的学生,他一概拒之门外,不肯收礼。他认为这种制度不但对学生产生不好的影响,对官员也会产生不好的影响。于是,在他的提议下,国子监取消了学生拜见官员必须送礼的制度。在陈廷敬为清朝的人才选拔所做的诸多贡献中,这一项算得上是最重要的一项。

社会的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在当今社会,人才的选拔可以通过许多方式,考试只是其中的一种,却也是最直观、最普遍的一种。通过制定不同的考试内容和规则,能够最快最直接地对人才进行筛选,判断其相关知识的储备程度,最后选出最符合需要的人才。

考试是从古时流传下来的一种选拔方式,参加选拔之人需要通过长时间的学习,积累一定的知识,同时增强自己的实力,然后才能参加相关的考试。为了保证考试的结果是公平的,考试中会设有主考、监考、巡考等人,对考生和监考人员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考试资格会被立刻取消,严重者数年内不得再考,监考官也会受到处罚。

对于人才选拔一事,陈廷敬一直很严肃。康熙看重他这一点,便于康熙十二年(1673年),任命他为科举武会试的副考官。身为一文臣,却要担任武试考官,听上去有些令人匪夷所思,但陈廷敬知道康熙命自己为副考官的意图。康熙主张“武重兼文重”,即武官同样要懂理论知识,不可只知蛮力厮杀。“文”即兵法策略,陈廷敬懂得政学,刚好可胜任此职。

陈廷敬认为,只懂武而不懂文的人只可任兵士,最高可任副将,不可为将。他说:“兵家言者,毋逾孙、吴、吕、李、司马、尉缭诸书,今武士合而治之。”

康熙十六年(1677年),陈廷敬被升为翰林院学士,参与朝廷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陈廷敬先后从左都御史调升至工部尚书、户部尚书和吏部尚书。吏部尚书之职在于管理人事,相当于公司里的人力资源部,所以他需要对官员们的行为进行考核,对官员进行任免、升降和赏罚。

陈廷敬认为,想要选拔出真正优秀的人才,必须先与官员们说明规则,让官员们对他产生信任,相信他的公平和真诚,从而努力做到最好。在堂谕中,他指出,官员们必须公正无私,不得作奸犯科,心存侥幸。

任文渊阁大学士后,陈廷敬发现陶仁明等四人平日学术不精,且考卷作答不堪,却在会试中取得了进士。他同时发现,此次考试的会元所作之文不合规定,而且内容不佳。陈廷敬认为此考试有失公正,任考官之人必有失职之处,若不是收受了贿赂,便是玩忽职守,于是建议康熙将此次考官和同考官处罚离职。

陈廷敬认为,即使考官没有受贿,也有过错,“向来作文不得过六百五十字”,而“阅会元首篇一千二百余字,文亦不佳”,这样违例之作都能成为会元,可见考官“不善衡文”,理当受罚。康熙虽一开始有意轻饶,但见陈廷敬之意坚决,便将此事交给他,由他调查清楚后严加处理。

陈廷敬虽无法废除清朝捐学位之事,也无法根治捐学位过程之中出现的种种腐败现象,但他通过自己的方式,对考官和监生们进行了严格监督,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鱼目混珠、滥竽充数的情况发生。陈廷敬的努力没有白费,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监生们的质量得到了一定的保证,官员的质量也随之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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