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网

燃文小说网>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手册 > 第一节 线索处置基本概念(第1页)

第一节 线索处置基本概念(第1页)

第一节:线索处置基本概念

本节内容主要介绍线索处置的定义、作用、基本方式,线索的来源、形式和受理要求等内容。通过学习,掌握线索处置的相关概念。

一、线索处置的定义、作用、基本方式

(一)线索处置的定义

线索处置,是指纪检机构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的活动。关于线索处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纪律审查工作规定(试行)》第七十五条规定,纪检监察机构应结合问题线索涉及领域、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处置。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二)线索处置的作用

规范线索处置是提高审查质量的必然要求。问题线索处置是纪检机构查办案件的开端和重要环节。线索处置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是进一步开展初步核实和立案的重要依据,是能否成案的前提和基础。扎实有效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对于纪检机构不断提高审查工作质量至关重要。

规范线索处置是强化纪检工作部门内部监督制约的重要要求。规范线索处置分工和流程,信访举报部门负责接收问题线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交办、督办问题线索,监督检查部门或审查部门负责线索承办,有效解决了问题线索随意处置的问题,消除了个别纪检干部私自留存、擅自处置问题线索甚至泄露线索、抹案销案的风险隐患,并在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形成了环环紧扣、层层制约的问题线索处置机制。

问题线索不仅是纪检机构发现问题的一个重要来源,同时也是了解一个单位整体政治生态情况的一条重要途径和方法。通过对问题线索定期进行分析和研判,能够及时掌握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整体情况,把脉政治生态,开出治本之方,促进“森林”整体健康。

(三)线索处置的基本方式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纪律审查工作规定(试行)》规定,纪检机构应结合问题线索涉及领域、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方式处置。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二、线索的来源、形式

(一)线索的来源

线索的来源渠道多种多样,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线索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有关党组织、单位或干部、群众的检举和控告;

2。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发现;

3。本级纪检机构工作中发现;

4。下级纪检机构报送;

5。上级纪检机构转送;

6。同级党委领导同志交办;

7。涉嫌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

思考与练习

1。记忆:线索处置的四种方式。

2。讨论:线索处置在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3。回答:线索的来源渠道、形式有哪些?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