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县域名师培养流程系列案例
笔者在负责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第二批名师培养过程中,参考各地名师培养流程,扎实组织开展了名师培养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下面以案例的形式把培养的过程进行展示,供大家参考。
【案例1】培养对象遴选
关于开展第二批“西吉名师”培养对象评选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各学段各学科本土领军人才,有力发挥人才在全县教育脱贫攻坚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关于实施西吉县“十百千”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西吉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长评选及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精神,经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西吉名师”培养对象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教研机构在职在编教师。首批认定的“西吉名师”和国家、区、市认定的各类名师(包括培养对象)本次不再参与评选。
二、评选名额
本次共评选“西吉名师”30名,具体指标根据申报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进行统筹分配。
三、评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且近三年在本学科领域任教或担任教研工作。
2。近5年内考核合格。
3。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
4。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身体健康,能正常坚持工作。
(二)思想政治条件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品德言行堪称师表,有悖下列师德行为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者。
1。不服从组织分配、无故拒绝承担教学、教研、班主任等工作,工作严重失职者。
2。作风不正派,有侵害学生等行为发生,并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
3。言行不文明,或借助互联网、手机等工具故意散布或发表违法、有害和低俗信息,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
4。搞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擅自到校外兼课取酬等行为且造成恶劣影响者。
(6)在学历、资历、教育教学成绩及学术成果等方面弄虚作假者。
(7)参与赌博、传销、封建迷信等活动,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
(三)教育教学成绩条件
参与评选的教师至少要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被评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2)近5年获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3)近5年内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
(四)教育教学及教研成果条件
参与评选的教师至少要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有阶段性成果。
(2)近5年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县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包含固原教育、西吉教育),或撰写的论文获市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1次。
(3)近5年在省级及以上优质课(技能比赛)中获二等奖1次,或执教的课例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优课,或在市级优质课(技能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或在县级优质课(技能比赛)中获一等奖2次。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近5年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会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项1次或县级一等奖以上奖项1次。
(4)近5年撰写或制作的教育教学作品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获市级一等奖2次,或获县级一等奖3次。
(5)近5年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举办的观摩交流活动中承担示范课或专题讲座1次,效果良好。
(五)课堂教学效果条件
本次评选的名师须是本学段本学科领域的一线教师或教研人员,在县级初审结束后确定的人员须提交一节近期课堂教学录像课。录像课要求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教学过程能体现创新素养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新颖,能合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教学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