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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初见蜜桔(第1页)

第二章初见蜜桔

经过拉客风波,时间已过七点半,商店很快会营业。我决定先去买东西,换掉这身贼赃,然后去租房。

我原本想到路边小店随便买东西换上,不用讲究,但刚才的事教育了我。若非我一身名牌,刚才的伶人和仇富屠夫决不会对我那么热情和反感。

人不单相貌重要,衣装饰物更重要。虽然我相貌不好,但只要一身名牌,就没人瞧不起我,甚至会对我异常尊重,总比衣衫寒酸要好,办事会很方便,仇富的人只是偶然一遇。

想起以前乞讨被人赶出的情景,我发誓决不会旧事重演。如果我打扮寒酸,有些地方根本进不去,休想办事。我现在来钱容易,为了方便,不必节省,而且多少有些虚荣心。

自从见识了三醉猪的豪富嚣张,经历了刚才伶人的拉客风波,不可能毫无虚荣心。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我只是一个因奇遇而从乞丐到强人的幸运儿,没受过教育,便是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上人,恐怕也不会脱俗,甚至虚荣心会更强烈,更希望飞黄腾达。

我决定去本县最豪华的兴隆商业街购物。那里没有洗头房、夜总会、娱乐宫之类的消遣场所,主要经营大型超县商厦、百货公司、银行之类,是富人购物的天堂。

我有钱,便该去那里购物,见见世面,免得成天土里土气,配不上一身名牌。毕竟外表始终是外表,人还是要靠自身能力。

兴隆大街离此很远,我不想走著去,虽然现在时间充裕,但我未经变异,走到那里,实在太累,而且一上午恐怕过去了。何况我没吃早饭,会饿得很快。

我既然有钱,就坐车去。如果走著去,我当然知道路,但若坐车,我就不知道了,毕竟从未坐过。于是我向路边正在晨练的一位很慈祥的老大爷问路。

老大爷很有涵养,对我一身名牌视而不见,很热情耐心的为我指路,说了数种方法供我选择。我一向很尊重这样乐于助人的老大爷,问明白后,道谢离开。

最终我选择一种简便实用的办法:先坐出租车去附近地铁站,然后乘地铁去兴隆站下车,出地铁站便是兴隆大街,十分方便。

我当然可以坐出租车直接去兴隆大街,但会多花钱。地铁比出租车便宜。老大爷从经济角度考虑也这样向我建议。但我不在乎钱,只想试试坐地铁的滋味,毕竟从未试过,所以我不坐出租车直接去,决非为了省钱。

坐公车经过几站地也能到,就是慢些,价钱却最便宜,但我不会贪小便宜。

大城县人多,公车很挤。我以前乞讨时经常看到公车上挤满人,象大蒸炉。我不想遭罪,而且车上挤来挤去,皮包被偷就惨了。出门在外,安全第一,兼顾舒适,坚决不坐公车。

老大爷没有向我建议坐公车,估计看我一身名牌,知道我肯定不会坐,只是稍微一提,让我有个备用计划。

我当街拦下一辆出租车,告诉司机去地铁站,但我不会关车门,当真难堪,幸好司机注意到了,怕开车时震坏车门,还不断提醒我,最后总算成功关上。

我心里自嘲:我脊真是个土包子,以后什么都得学。

司机很惊讶,看我的眼神很奇怪,却决非不屑,大概以为我是富家少爷,平时有随从照顾,从未关过车门,现在偶尔没有坐车出来,才搭出租车。

这就是一身名牌的好处,就算我懵懂不堪,也不会被人轻视嘲笑,只会被认为更加高贵。我若衣衫寒酸,恐怕他看我的眼神就会十分不屑,以为我人穷还摆阔坐车。

司机一般眼楮锐利,但我却不是能用常理猜测的人。

以前我人穷志短,很羡慕那些坐车的人,不管那车是公车、私车还是出租车,但现在亲自试试,却觉得没什么,只是快些、平稳些,里面有空调,凉快些。其实内部狭窄,根本不爽。

这出租车太破。看来还得坐好车,象我昨夜在金恺撒门前看到的那些外国名车,肯定宽敞舒适,开著著名跑车兜风,肯定极爽,但那些车肯定不会做普通出租车用。我以后若是发达,也要买辆好车,体会一下贵族的感觉。

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和我闲聊,看来这是传统,用来沟通和乘客的关系,但我不敢多言,生怕露馅,只是哼哈应承,故作高深和内向。

司机总是聊些城县规划、悠久历史和新闻之类的话题,什么轶闻趣事都没有。我一天前还是外来的流浪少年,怎会知道这些事,如何和他聊?

但我现在练成“名牌护体大法”,别人不会觉得我无知,只会觉得我高傲,所以司机后来不说话了。这种沉默的气氛真让人不适应。

我只能胡思乱想,看著车外景物飞逝,联想以往经历,又想到近日变局和美女护士姐姐以及伶人甜橙,不禁浮想联翩。正想著,出租车已经到达目的地,沉默终于结束。

我看看表,才七点三刻。现在传染病风波尚未过去,清晨车辆很少,出租车开得很快,路上没有塞车,也没遇到红灯,距离不远,不到十分钟便到了。我不知车费怎么算,便问车主。

车主指指计价器,要十元钱。我注意到计价器毫无变化,当时不明白,但不好意思问,生怕被人当成白痴,反正十元钱不多,尤其这么一大段路,值了。

后来我才知道十元钱是起价费。真是不经一事,不长一智。我又长了经验,花钱也值,尽管这对别人不算什么,但对我这前乞丐却很有意义。

我从包里掏出最小面额的一张五十元,付了车费。付钱的感觉很爽,跟乞讨不可同日而语。车主很客气的找我四十元。我没给小费,事实上不需要。

我刚有一点钱,不是富豪大款,没有那种豪气,更体会不到付大额小费的病态超强快感。我以前节省惯了,不需要白花钱买痛快。

抱紧皮包下车,我将四十元钱放进衬衫口袋里。毕竟还要花钱,从包里拿太麻烦,容易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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