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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法官陈美荣(第1页)

模范法官陈美荣

人物简介:陈美荣(1964—),回族,内蒙古杭锦后旗人,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2006年1月被全国妇联授予“首届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2007年1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2008年3月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2010年9月被石嘴山市委、市政府评为“石嘴山市成立50周年模范人物”,2011年6月被石嘴山市委评为“石嘴山市十大党员标兵”,2012年2月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举办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入选“中国好人榜”,2013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2016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2017年当选党的十九大代表。2018年6月,当选为石嘴山市委候补委员,9月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60周年感动人物提名奖。

2017年10月26日起,党的十九大代表陈美荣连续参加了三场十九大精神宣讲。27日下午,她又马不停蹄地来到大武口区万盛社区,给社区群众传达十九大精神。陈美荣经常到万盛社区入户进行司法调解,化解物业纠纷和邻里矛盾。这次来到社区,她与党员群众一起结合自身实际,谈体会、谈认识、谈收获,把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最基层。在宣讲过程中,社区群众不时对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她一一进行解答。

1985年,陈美荣从宁夏司法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庭,成为一名普通的书记员。

刚走上工作岗位,她干劲十足,特别想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伸张正义,她经常为了解案情或调解案件在当事人家里一坐就是几个小时。遇到难以解决的案件,她细心倾听,遇到聋哑当事人,她耐心用纸笔沟通,往往一起案件需要好长时间才能调解完毕。当时,婚姻案件占多数,为了搞清事情原委,法官和书记员往往要实地进行调查。近点的地方骑自行车去,中午回不来就啃个饼子当午饭。有一次她去青铜峡一个偏僻乡村,下了长途车没法去村里,只好在路边拦了辆马车。

三十多年来,她历任大武口区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和立案庭庭长等职,现为行政庭负责人。在立案庭,她将原本一个小小的立案窗口逐步扩大成集立案、信访、法律咨询、上诉移转、司法确认等功能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并引进人民调解员,设立“三调联动工作室”,开通了网上及电话预约立案新业务,为更多面对人生难题的群众提供方便之门。

参加工作以来,她倾心调解矛盾纠纷,用爱心和责任心唤起当事人的良知,所办理的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2%以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许,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她看来,每起案件的裁判过程中,都应该有法官的思考、担当及价值取向。裁判案件只是法官形式上的表现,定纷止争才是法官职业的核心价值。尤其是在办理婚姻案件时,她深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了,社会和谐的因素就增加了。

十几年前,有一起婚姻案件,妻子常遭丈夫家暴,被打得遍体鳞伤。妻子想离婚又不敢提,几次提出离婚还是离不掉。她找到法院后,几次协调,离婚未果,矛盾一再激化。陈美荣接手这个案件后,多方调查走访了解案情,收集查找家暴证据,最终成功调解两个人离婚。过了一段时间,陈美荣看到原先失魂落魄的女人,整个人容光焕发,像重新活过来了一样,心里很是感慨,也增强了她进一步做好工作的信心。

一次,一位老大爷被老伴搀扶着来到法院,状告女儿干扰他们晚年再婚的生活。法庭上,老大爷喋喋不休地指责女儿的不是,女儿则情绪激动地说:“如果再打官司,我就不认你这个爹了!”

原来,被告的生母三年前去世了,一年前老父亲经人介绍与吴某结了婚。女儿不能接受父亲再婚的事实,认为罪魁祸首就是吴某,于是三天两头地去吵闹,以示对父亲再婚的不满。母亲节那天,女儿在父亲家中与吴某发生争吵并厮打起来,失去理智的女儿将客厅中的沙发和鞋柜乱砸一通,二老气愤至极将女儿诉至法院。

作为承办法官,陈美荣详细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这场纷争是因情感而发,直接判决会使双方的怨气更深,便在庭后从亲情、伦理、责任等方面进行调解,她劝导这位女儿应该理解父亲再婚是由于母亲的离去而生活孤寂,父亲需要人给予精神上的慰藉,做子女的应该常回家看看……经过几番推心置腹的交谈,双方的情绪逐渐平静了下来。这位女儿换位思考认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后,当场向父亲致歉,并承诺今后会尊重父亲与继母的情感生活,父亲也表示原谅女儿。这场纠纷平息了,看着他们有说有笑地走出法庭,她的心里很是欣慰。

2005年1月,一起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到法院提交证据材料,顺势将装有现金的信封放在了她的面前,说是一点办案辛苦费。她当即将信封推了回去,义正词严地说:“请你把它拿走,有话开庭时说,有证据开庭时举,法院办案是公开透明的,任何人都不能做违法的事情……”一席话说得来人面红耳赤,收起信封走了。

在办案过程中,她深知法官不仅是一个神圣的称谓,更是法律的守护神、公平正义的化身。曾有一位当律师的同学私下给她建议:“你的生活并不富裕,还住在六十多平方米的旧房里,不如你给我们介绍些案件代理,我们给你一些提成。”她婉言谢绝了。在工作中遇到有人说情时,她反而因势利导,使说情者成为她与被说情者沟通的媒介。时间长了,当事人和律师们都说,案件到了陈法官手里,我们心里就踏实了。

陈美荣出生在农民家庭,对群众有着淳朴的感情,在民事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她能够感知群众的冷暖疾苦、理解群众的期盼,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的尊重和关怀。

2012年年底,几十名满身灰尘的农民工情绪激动地涌进大武口区法院立案大厅,诉说他们的难处,要求法院帮他们向受雇公司的老板讨要拖欠的工资。陈美荣放下手头的工作,一边给情绪激动的农民工耐心细致地解释,一边让工作人员立即传唤被告公司老板到法院。“农民工工资是他们挣的辛苦钱,要用来支付孩子的学费、老人的医疗费、家人的生活费,是保障他们基本生活的费用……”通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析理,公司老板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表示歉意,并当场与农民工们达成付款协议。农民工们满怀感激地说:“没想到我们没花一分钱,就把工资要了回来,陈法官真是我们农民工的贴心人啊!”

由于长期繁忙的审判工作,陈美荣深受腰椎病、颈椎病及冠心病的侵扰。为了照顾她的身体,2013年5月,法院党组决定让她负责行政庭工作。

为了推进法院行政审判机制改革,她积极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两个试点工作,并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逐步引入行政审判,努力化解房屋拆迁、工伤待遇等涉及民生的行政争议案件,还就行政机关执法管理中出现的瑕疵问题适时提出司法建议。

2015年初,她率先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出庭登记制度,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定期向当地党委、人大进行通报,同时还向当地党委发出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司法建议书,从而有效改善了本院行政审判“告官不见官”的现象,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为分析把握行政审判规律,2015年上半年,陈美荣加班撰写了《大武口区法院五年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完善“圆桌”审判方式和行政非诉执行听证机制,有效降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对抗情绪。对一些不便到庭参加诉讼的行政相对人采取巡回审判、上门开庭,确保案件在阳光下运行。创新工作,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司法权威,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也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提升了法院工作整体新形象。

“对于我来说,就是要继续发挥率先垂范的作用和司法能动作用,与全体法官共同努力,将我们执法过程中所应秉承的正义、职业操守,还有法官应有的精神和品格发挥出来,让法律之花在基层的土壤中绽放,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带来安宁和幸福,用实际行动抒写司法为民情怀。”陈美荣不仅这样说,多年来她也一直是这样做的。

(供稿: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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