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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长岛之夏16(第2页)

“大众一般不关心这些,那些流行也很少出现在报纸杂志上,但青少年就是有自己的传播渠道,能够达成流行的统一——很神奇,是不是?就像,即使是不同州的孩子,做孩子的时候也会唱同样的童谣、玩儿同样的游戏。”

实际上,第一波‘青少年革命’就是在六十年代中后期,此前社会是普遍不将‘青少年文化’放在心上的……这里面有文化传统的原因,欧美,或者说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地区,传统上都不会重视未成年人的‘主体性’。所谓欧美青少年独立自主,他们的父母、社会也看重这种独立自主,实际都是六十年代以后慢慢塑造出来的。

也有一些非常现实的原因,比如说青少年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什么消费能力,而在消费为根本的资本主义世界,没有消费力的人群能有什么存在感呢?这群人喜欢的东西不被放在心上实在是太正常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六十年代中后期,能从美国开始掀起‘青少年革命’,其实也有青少年逐渐具备消费能力的关系——这一代美国青少年正是所谓战后婴儿潮一代,他们出生起美国就已经确立了世界第一的位置(虽然还有苏联与之竞争,但其实世界第一的争议并不大,只是说苏联是同一梯队的超级大国而已),他们有记忆起就是一个极其丰裕的社会!

他们这一代过的生活,和过去任何国家、任何时代的青少年都不一样!哪怕是底层家庭出身的孩子,也可以通过公立教育读完高中(自己不想读的,也至少会混个初中),至于饥饿问题在这一代也成为了极端个例(从这一点来说,这甚至比几十年后更好)。

更别说大量的中产家庭,甚至中产以下,但不到底层的家庭,他们颇有余力,让孩子们不仅不用半工半读,有空闲时间的同时还有不算少的零花钱——青少年拥有的钱或许不算多,可他们舍得花钱,而且没有任何负担的他们是真的能有多少花多少的!

有了这样的消费力,才谈得到后来的影响力吧?不然像是‘迷你裙’变革什么的,没有青少年花钱买单,也就无法扩大影响,更不要说彻底打破裙长界线这种事了(在迷你裙之前,裙长最短也不能短于膝盖,在西方是一条铁律,而西方又占据全球文化的主导)。

“原本之前就流行过‘扭扭舞’了,就是青少年间流行的一种舞蹈,这对青少年不是新鲜的东西。去年,或者前年,我也记不太清了,当时发行过一张唱片,名字就叫《扭扭舞》。反响不错,但肯定不是最好的那一批。”丽莲继续解释。

“大概是嗅到了扭扭舞可能走红的气息,薄荷酒廊的老板不只是大刀阔斧,在自己的店里主打扭扭舞,请来的歌手、舞者都大跳扭扭舞。还在自己的厂牌发了一首《再跳扭扭舞》,这次唱片可太火爆了,上回我去村子里的酒吧,都听到酒保在放这张唱片。”

“至于薄荷酒廊的走红,除了因为扭扭舞热潮,也有老板真的很会炒作的缘故吧……总是吹嘘自己的店是名人最爱什么的。虽然肯定有一些名人去过,但绝对没有那么夸张——但不重要,名人效应,那儿已经成为了城里最热门的店之一了。”

“还有那家店的位置,这种情况下,也成为了一个卖点,不是吗?对于找乐子的有钱人来说,目的地有一些危险,有时才更刺激。而且也不是真的那么危险,本来很多上城区的家伙,就会晚上去逛下城区的酒吧夜店,视其为趣味、时髦。”

丽莲这样解说就完全清楚了,克里斯托弗理解地点了点头。

“您比我想象地更了解这些东西,这样看来,刚刚对您推荐这家店的我,简直是班门弄斧了,是不是?”弗莱明笑着摇了摇头:“难道因为您是作家的原因吗?您总是什么都知道的样子。”

丽莲在花瓶里灌好清水,又开始寻找阿司匹林:“据说插花的水里放一点儿阿司匹林可以延长花束的状态……您过誉了,我只是平常会看报纸杂志和一些杂书——扭扭舞的事我比较了解,是因为本来就对这个有兴趣。”

丽莲和普通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不一样,一方面,受限于此时的传播效率,她和这个时代的很多人一样,对很多事也不会有什么了解。这一点,就算她是未来来客也没用,因为未来的人也不见得对六十年代美国的细节有多少正确的认知。

但另一方面,她又有着绝大多数人无法相比的‘敏锐’……是的,她不了解,可是站在未来人的角度,发生在这个时代的事,能不能有影响力,她是知道的——就比如说扭扭舞,这个年代的青少年的确流行过很多舞蹈,其中多数在后世都无名无姓,但扭扭舞作为一种大舞种下的小舞种,一种小的不能再小、实际就没多少自己东西的舞蹈,却是有一定名气的。

后世拍摄六十年代的影片,扭扭舞常有出镜,仿佛成了一个时代象征……不过丽莲印象最深刻的是拍摄于九十年代的《低俗小说》,里面那场扭扭舞拍的特别好,不只是展现了角色魅力、推动剧情发展,还本身就很有观赏性(《低俗小说》是九十年代的故事,但那场舞是在一个五六十年代主题的舞厅里发生的)。

总之,丽莲是知道‘未来’的,所以身处当代,看到扭扭舞的流行大热,联想到将来这会成为时代符号,就容易特别关注一些。而不只是扭扭舞这样,其他事也差不多,丽莲占据了先知先觉的优势,就是容易在众多看起来没什么差别的事物中‘眼光精准’地挑出最有潜力的。

这样展现在外,不就是她对会成为大家谈资的东西都有一种清晰,甚至深刻的洞察么?

“您对扭扭舞感兴趣?”弗莱明似乎是觉得不可思议,挑了挑眉:“天呐,我以为……不,如果以您总是让人出乎意料的风格,好像又在意料之中了。”

这种青少年中兴起的潮流,对‘体面人’总是有点儿上不了台面,在这个年代尤其如此。丽莲当然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人,但在弗莱明眼里,她可是很清高的,是作家、艺术家那一类——这样的人和小孩子的扭扭舞?感兴趣?来真的?

“很有趣,不是吗?”丽莲随口说道:“我看过扭扭舞,是的,有些动作从专业舞蹈的角度看那真是非常‘不专业’,但跳舞这种每个人都能做的事,本来就不应该要求专业……这只是大众的娱乐而已。”

丽莲想到了未来席卷全球的迪斯科热潮,大家都在夜店里蹦迪,果然大众的才是最厉害的——现在就算是扭扭舞大火,夜店里也只是让表演者在舞台上表演这个,而不是大家一起下舞池狂欢跳这个舞。

“您是说,这种舞蹈的乐趣不在观赏,还在大家一起跳,对吗?”弗莱明迅速理解了丽莲的意思。

“是的,正是如此……实际上,我觉得舞厅是一桩好生意,一个卖酒、跳舞狂欢的夜店?只是跳的舞不可能是过去那些优雅的交谊舞了,而是属于年轻人的、大众都能参与的舞蹈。”丽莲想到迪斯科舞厅,下意识说了出来。

“现在也有类似的地方,不过那一般是游园会……而且即使是那样的地方,提供跳舞的场所,其实也是为了方便单身男女相亲,重点也不是跳舞。”弗莱明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不过,如果真的有那样的地方,我想年轻人会很愿意去。”

“很不错的创业方向,但很可惜,我们都不是会推动这一事业的人。”弗莱明说到这里笑了一下,看向克里斯托弗:“或许但泽先生会有兴趣……不,您是个专心的人,如果已经打定主意要构建现在的‘零售业帝国’,就不会分心涉足娱乐业了。”

“当然了,当然了,不涉足娱乐业,并不影响您参与我们的娱乐,对吗?我和丽莲小姐打算去那家薄荷酒廊一探究竟,您要一起吗——说实话,虽然是我来邀请丽莲小姐的,但其实我对扭扭舞,对薄荷酒廊也所知不多。”弗莱明向克里斯托弗发出了邀请。

虽然弗莱明不怎么喜欢克里斯托弗,但既然正好遇上了,他总不可能只邀请丽莲……这一方面不符合他从小受到的教育,上流社会的‘体面’嘛。另一方面,也是他考虑到了丽莲,他既然视丽莲为朋友,就不可能对丽莲的准·男友太‘刻薄’。

而且,在准·男友面前单独邀请这姑娘,即使这姑娘不是朋友,也算是一种恶意挑衅了吧?

当然,因为弗莱明本来就不喜欢克里斯托弗的原因,丽莲如果不是朋友,恶意挑衅克里斯托弗倒也不是问题,甚至他可能还乐于如此……但既然丽莲是他的朋友,那也就只能是一个假设了。

而不出弗莱明所料的,明显不可能对扭扭舞,对危险街区的夜店感兴趣的克里斯托弗,在他发出邀请的下一秒一口答应。

“谢谢您的邀请,我会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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