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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哥大新生4(第1页)

哥大新生(4)

在六十年代美国成为大学生后,相比起眼花缭乱的大学活动让人目不暇接,丽莲更多感觉到的是‘自由’——她当过一次大学生了,虽然不是美国的大学生,但那是在21世纪,又比六十年代条件更好,两边扯平,六十年代哥伦比亚大学的活动不会让她吃惊。

而相比起大学活动,校园内自由的风气就很难能可贵了。

丽莲也在这个时代的美国生活了近二十年了,其中大部分时间还没有上辈子的记忆,她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的‘不自由’。这种‘不自由’不是封建社会那种等级分明、不可逾越的‘不自由’,但它确实存在,而且零零碎碎,分散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丽莲一般情况下也会遵守那些,不会逾越,毕竟华夏人的心态普遍是‘枪打出头鸟’。只要不是涉及到不能忍的,一般也就‘和光同尘’了。就像女性不能这样、不能那样的细枝末节,又比如一些着装规范……她都遵守了。

但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成为一名大学生后,丽莲忽然有些放飞自我了——主要是,有了名校大学生这个身份后,出格举动变得很容易被人接受。普通人出格可能被视之为另类,甚至会给自己惹来麻烦,可一个名校大学生出格,更可能引来同龄人崇拜,身边的长辈也会非常包容。

“哇哦,你今天穿裤子吗?”合租公寓客厅里,出来吃早餐的爱丽丝看到丽莲的样子,有些吃惊。

西方女性穿裤子的历史很短,在古代到近代很长一段时间里女性穿裤子都被认为是‘伤风败俗’。这可能源于一个宗教传统,因为在宗教经典上就说了,‘男人穿男人的衣服,女人穿女人的衣服’。男人的衣服指的是裤子,女人的衣服指的就是裙子了。

如果女人穿了男人的衣服,一方面有下流的含义(可能是这样就能看到下身的形状了?),另一方面也隐含了性别错乱的威胁,大概类似华夏古代看到‘牝鸡司晨’的冲击……即母鸡打鸣,做了雄鸡的事。

然后就是近现代思想解放,还有生活方式的变化,一切都让女性有了可以穿裤子的权力。尤其是一些特定的场合,比如说骑马,又比如说干体力活儿时,穿裤子甚至不是一种选择,而是必须的。

但即使如此,到六十年代前期,欧美女性穿裤子也不多见。受穿衣惯性影响,除非是需要裤子的功能性,不然女性普遍还是穿各种裙子——所以看到丽莲今天穿了裤子坐在餐桌边吃早餐,爱丽丝才会吃惊。

“没错,这是开学前买的,那时考虑的是周末骑自行车,去中央公园野餐时可以穿。但校区内,大家穿的都很随意,姑娘们日常穿裤子也没人觉得有问题,不是吗?”丽莲咬了一口涂抹了橘子果酱的吐司,还肯定地点了点头。

丽莲今天穿的确实很‘骑行风’,嗯,是这个时代的‘骑行风’。上身是一件橙红色大翻领短袖紧身衬衫,短短的、长度到腰部为止,而且腰部还自带一条同色系带,可以在腰部侧前方打结装饰。下身则是一条蓝色紧身七分牛仔裤,还配了一双橙红色的平底浅口皮鞋。

站在几十年后的视角看,这一身可以说是复古又现代、俏皮又矜持。但站在当代来看,这一身是新潮随性,而且俏皮是有了,矜持可半点谈不上。

“是的,没问题,昨天我甚至看到几个女孩儿穿着比基尼在草坪上晒日光浴……难以相信。”来自俄亥俄州的小镇姑娘爱丽丝回忆起那一幕,还是一副世界观都重建了的表情。

其实即使是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园内,有出格行为的也是少数。不过少数和极少数也是不同的,更何况这种少数人的出格行为带来的并不是鄙视,而是惊奇、崇拜,甚至紧随而来的模仿。

“那不算比基尼吧?只是普通的分体式泳装而已。”丽莲回忆昨天在草坪上看到的日光浴女大学生说道。

美国人接受女性穿分体式泳衣比较晚,是从二战时开始的,当时因为战争要减少10%的泳装布料供应,这才让欧洲已经被接受的分体式泳衣有了出现在美国的土壤——布料供应减少其实只是表面的理由,真正的原因还是大家喜欢分体式的设计,然而限于美国那个年代保守的社会氛围,没办法开这个口子。

战争一来,各种物资限量供应,这给了分体式泳衣光明正大出现在美国柜台的理由……大家要为国家省布料,这个道德制高点一站,谁能说不?

比基尼则是战后的产物,从它用核爆试验的小岛命名就知道了。相比起普通分体式泳衣,比基尼布料用的更少,挑逗意味更强……某种意义上它不会比普通分体式泳衣更好穿,甚至还有更不方便的地方。

“哦,我以为那都是一样的。”爱丽丝的确对比基尼不了解,也就搞不清楚比基尼和普通分体式泳衣的区别了,而且在她的老家,大家都把分体式泳衣叫做比基尼的。

搞错了这一点还让爱丽丝有点儿尴尬,所以她很快清了清嗓子,指了指丽莲的头发问:“这是怎么弄的,你弄了什么把戏?我记得你的头发要长许多,总不可能是昨晚剪头发了吧?”

丽莲今天的头发像是一个短马尾,她之前在社会上‘打拼’,为了不让人看轻,不会梳大众印象里女学生才会梳的马尾辫。但现在她就是女学生啊,所以不再每天盘发维持自己的头发不会过肩,轻巧简单的马尾辫也梳起来了。

不过她的头发相对长,梳马尾不会像今天这样短,好像马尾垂下来都不到后脖颈了——这当然是用了一点点小手法。

“很简单,首先将头发分成前后区……”丽莲给爱丽丝比划了一下怎么弄。

这其实是个港风感很强的发型,头发分成前后区,前区的头发在头顶扎起来,然后中间掏洞,头发从小洞由后向前穿,再左右撇开、分成两束,各扎两股辫并扯蓬松就完成一半了。

再然后弄后区的头发,后区的头发也分成左右两边,还要和前区的两股辫分别‘汇合’,然后也编两股辫、扯蓬松。这样得到的两根大的两股辫在脑后,拉起来穿过扎住前区头发的那根发绳,且穿过后多余的头发散下来,就是‘马尾’了。

这样的马尾松散俏皮,关键整个发型有一种毫不费力的慵懒感。虽说是港风,但在这个年代的欧美也完全不突兀,很像一些好莱坞明星看似随意一弄、让人念念不忘的样子……毕竟所谓港风,也是受全球流行影响出现的。

这样的发型,丽莲临出门前还拿了一根橙红底色白波点的丝巾,从脑后向头顶束,在头顶一侧扎起……更港风,也更美式了。

时下美国女性也很喜欢拿丝巾做装饰。有的像戴头巾一样,自从格蕾丝·凯莉在电影这样后就风靡开了。还有的就是像丽莲这次一样,时下被认为是‘运动风’(好多女工画报都会给女工头上加一个这样的丝巾装饰)。

背上包袋,丽莲脚步情况走下公寓,公寓楼下锁着她的新自行车,一辆红色带藤编车篮的‘schwinnbreeze’牌女式车——虽然她现在住在校区内的公寓,但往来于不同的教学楼,有一辆自行车会方便很多。

而且就像她打算的那样,还可以周末去中央公园骑行呢!另外,偶尔想去城里,又不想乘坐地铁、出租,也可以骑自行车去(没错,就是‘城里’,在此时的概念中,虽然哥大在曼哈顿岛上,但它属于是郊区,实际上,此时大家认为曼哈顿过了86街往北就是郊区了)。

丽莲将包袋放进车篮,便蹬着自行车往教室赶。她到教学楼下,停自行车时,就看到本·格林,即贾维斯·格林的弟弟急匆匆气喘喘跑来,他和丽莲有相同的课要上……哥伦比亚大学本科阶段公共课特别多,尤其是头两年,所以虽然本·格林和丽莲不是一个专业的,也经常在课堂上碰到。

“时间还很充裕,你不必这样着急。”丽莲单肩背上车篮里的包,好奇地看了本·格林一眼。

微胖的金发男孩儿摇摇头:“遇到了几个大傻瓜!在摆‘导生’的臭架子,看我没戴那可笑的小帽,就要找我的麻烦。我趁他们不注意就跑了……迎新周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过去?”

现在还在哥大的‘迎新周’期间,这期间本来是应该给新生更多帮助,让他们尽快适应哥大生活的。但在实际中,学长学姐很多没那么好心,作为‘导生’,他们只会用一些所谓的‘传统’刁难新生,给他们下马威。

本所说的‘小帽’就是其中一个传统,是说新生在迎新周都要戴一顶蓝色的无檐小便帽。样式大概类似丽莲上辈子见过的、冬天戴的毛线帽,不戴的时候呈锥形,戴在头上就贴着脑袋,一点儿也不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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